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30094002號函辦理。
二、旨案業自113年7月27日起至10月26日止,於全國依臺灣台
語、馬祖語及臺灣手語等辦理分區論壇,其各場次論壇資
訊請逕至文化部主題網頁瀏覽檢索論壇(https://nldc.
moc.gov.tw/home/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