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獎學金(成績依據114學年 度第2學期成績單)申請
一、本次申請為114學年度第2學期經學校核定後之學期成績,
其申請資格如下:
(一)凡設籍本市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
二、申請需檢具下列資料(申請書等附件資料,由學校單位留
存備查):
(一)申請書。
(二)註記有原住民身分及設籍於本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二個
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三)在學成績證明(須為百分制成績)及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
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如選擇特殊才藝則免)。
(四)比賽或展演獎狀影本(係以個人單項才藝申請者,如選擇
學業優秀則免)。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國小:就讀於國民小學,各科成績80分以上者(高年級
130名、中年級130名、低年級130名),每名2,000元。
四、特殊才藝獎學金(個人單項才藝):
(一)就讀於國小以上學校,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
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
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
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
關證明文件者。
(二)錄取名額:高中職20名、國中25名、國小30名。
五、申請者得就「學業優秀」或「特殊才藝」擇一申請。
六、若申請本會獎學金者,請勿重複再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住民
優秀學生獎學金。
附件
教務處 李依洋 2026/08/27 ~ 202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