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6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6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6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網址如說明六。
旨揭比賽要點同步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可逕行下載。
輔導室 邱方君 2026/08/05 ~ 202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