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屏山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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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訊息 - 最新消息

中華民國第57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徵件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為3/24(二)下午放學前,有需送件者請詳閱比賽徵件辦法,並填妥送件相關資料,作品請送至輔導室。

中華民國第57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高雄市複選辦法

壹、主旨:提高本市兒童美術教育水準及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貳、舉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稱本局)。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

參、徵集組別及作品規格

一、組別: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在學學生。

二、作品規格及分類

(一)類別:不限媒材(以獨立製作的自我表現之平面作品為主,電腦繪圖、AI生成作品

          及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主題內容:依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每一學童最多參加一件(依主題二擇一)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

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

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由命題。

(三)規格:以個人為參賽單位,創作媒材與形式不拘的平面作品,紙張大小以四開(54公分x39公分)為原則,不得裝框、捲軸或塑膠袋裱裝,水墨畫襯貼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媒材高(厚)度0.2公分(2毫米)為限。

肆、報名及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勿以公文交換。

學生作品

  1. 個人作品不要單獨使用塑膠袋包裝。
  2. 各校依主題內容分2裝袋;各類按年級排序。(同作品清冊排法)
  3. 保持作品平整,建議使用大紙箱壓平封裝寄送,作品均不退件。

作品清冊

(校為單位)

  1. 主題內容分類;各類按年級排序。同一表格連續填入,勿分檔。
  2. 紙本清冊1份。
  3. 電子檔1個,上網繳交,網站如下:

https://forms.gle/7nricPaGSskBULvs5

作品標籤

  1. 標籤統一規格為A4大小。如表一式兩聯,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2. 電腦打字正楷書寫填入各欄(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
  3. 請核承辦處室戳章;並提供各校教育部統計處學校代碼,無者免填
  4. 張貼作品背面右下(甲聯實貼,乙聯浮貼重疊在甲聯之上)。
  5. 指導老師限填1人。

送件方式

  1. 115年3月9日(星期一)起至3月27日(星期五)16:00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2. 新上國小教務處  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電話: (07)556-5940分機11、12
  3. 一律以學校為送件單位,公、私立學校均可(不接受個人送件)。

 

伍、評選辦法

一、   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   由專家學者選出各年級徵集作品數量四分之一為原則(附入選名冊,含指導老師)參加全國決選,並於115年6月3日公告本市複選名單於教育局網頁。

三、   全國決選

(一)   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畫家、藝術評論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人數不少於二十五人)。

(二)   各縣市徵集作品,由評選會決選出佳作約950件、優選獎約250件及特優獎約88件。

(三)   各年級錄取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各組11件,8組共88件。(國小每年級1組、國中組、幼兒園組,共8組。)

(四)   決選名單將於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官網公告。

陸、獎勵

一、 總決選榮獲「特優獎」、「優選獎」及「佳作獎」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

二、 榮獲全國特優(等同第一名)作品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2次,優選(等同第二名)作品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1次,每位老師最多以嘉獎2次為限。

三、 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予以敘獎。

柒、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均不退還,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二、   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作品(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三、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獲獎之作品均不予評選,未經學校與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亦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四、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五、   以下情況送件之作品不得參賽:

(一)未黏貼作品標籤或作品標籤脫落者。

(二)作品標籤未加蓋承辦處室戳章(或承辦人員職章)者。

(三)私人繪畫教室送件之作品。

附件
輔導室 蔡佩玲 2026/03/12 ~ 202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