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3417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表彰各相關單位及人員致力於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之傑出貢獻,規劃辦理114年度全國中途輟學學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表揚評選,以達鼓勵各單位敬業負責之精神。
三、欲報名者請填寫「推薦表」、「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送件檢核表」,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將核章後紙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逕寄至本局國中教育科,俾本局遴薦參加中輟生輔導績優單位及績優人員獎項。另遴薦單位/人員、獲教育部評選績優單位/人員,本局將從優敘獎,以資鼓勵。
四、檢送114年度全國中途輟學學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表揚評選實施計畫一份供參。